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合睿动态 >> 我所律师梁兰芝接受甘肃省电视台《家园》栏目专访 >>
[我所律师梁兰芝接受甘肃省电视台《家园》栏目专访]
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为了提高广大消费者对于房地产方面的法律维权意识,2009年3月13日我所高级合伙人、土地建筑房产业务部主任梁兰芝律师接受甘肃省电视台《家园》栏目专访,就“期房”买卖风险、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贷款风险和物业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了“法律消费”概念。
梁兰芝律师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在“期房”买卖中有以下法律风险,1、房屋的交付时间、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不确定,2、房屋质量难以保证,3、“一房二卖”不可不防。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要注意房贷风险发生转移问题,审查合同中是否含有开发商转移贷款风险的条款,将本来应该由双方承担的风险,变为由购房人来全部承担。在物业管理中,各个业主要时常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组建业主委员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财产,应当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
梁兰芝律师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在“期房”买卖中有以下法律风险,1、房屋的交付时间、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不确定,2、房屋质量难以保证,3、“一房二卖”不可不防。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要注意房贷风险发生转移问题,审查合同中是否含有开发商转移贷款风险的条款,将本来应该由双方承担的风险,变为由购房人来全部承担。在物业管理中,各个业主要时常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组建业主委员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财产,应当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