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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市司法局、市法官协会、市律师协会联席会议成立大会]


2009年4月28日,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作为兰州律师协会副会长单位,由执行主任律师王金贵,省政协委员、高级合伙人梁兰芝律师为代表参加了在兰州中院召开的“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法官协会、市律师协会联席会议成立大会”。出席会议的有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法官协会会长闻长利, 副院长王连生、张保利,法官协会秘书长杨政正,各业务庭室的负责人及法官协会日常工作人员;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效勇,副局长赵丽,副局长、市律师协会会长李瑛,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甘肃东方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尚伦生、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玉萍、甘肃方域西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张发,甘肃致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田国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律师协会秘书长杨永明,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岳云,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理事及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兰州中院副院长王连生主持。
联席会议就律师与法官应当建立怎样的关系,以及如何建立规范良好的关系进行了共同研究、探讨;会议还就《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诉讼活动的若干意见》展开热烈深入的讨论。最后,市司法局曾局长、市中院闻院长作了重要讲话。关于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市司法局曾局长强调指出,一要充分认识建立法官与律师正当交流机制的重要性;二是准确把握律师与法官相互关系的基本内涵;三要打开前门,关闭后门,也只有打开前门,才能很好地关上后门。市法院闻院长强调指出,法官与律师应求同存异,要和而不同,建立一种相互独立、彼此尊重、互相合作、互为监督的和谐的工作关系,在“不同”的基础上形成“和”,在“和”的目标下,能包容和理解,而不是排斥“不同”,重构法官与律师新时代的建设性和谐关系,律师与法官不是“亲家”,也不是“冤家”,应该是同为法律人的“本家”,律师与法官,理应相互尊重,也必定能够友好相处。这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和谐的大会,更是同为法律执业人的律师与法官携手共迎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法治阳光的“誓师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