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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月提高直管公房租金]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人就国有直管公房租金标准调整答记者问
经甘肃省发改委批准,从3月1日起,兰州市国有直管公房租金由现行的0.9元/平方米·月调整为2.00元/平方米·月。2月21日,就此次国有直管公房租金调整相关事宜,记者采访了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人,获悉此次租金调整后,将按一定的比例提取维修专项资金,用于危旧房屋的维修改造。
现行租金标准全国大中城市中最低
问:兰州市直管公房租金标准调整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调整住房租金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提高直管公房租金标准是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我市直管公房租金标准自1999年调整为0.90元/平方米·月至今,一直维持这一标准,现行标准不仅在全国大中城市处于最低水平就是在我省各市州也是最低的,导致一些承租户私自转让、转租公房来谋求利益,公房房改出售步伐停滞不前。二是从房屋维修普查统计数据看,每年直管公房需要维修资金约2000多万元。而现存直管公房日趋陈旧,特别是一些危房,严重威胁着承租户生命财产的安全,以租不能养房的矛盾日益突出。适当提高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对增加直管公房维修资金、提高管理单位的养护和修缮水平、保障住房安全使用是非常必要的。三是经省成本调查监审局监审,目前,兰州市直管公房租金定价成本为每月每平方米3.04元。由于现行租金标准偏低,造成直管公房管理单位收不抵支,连年亏损。
困难低保家庭租金维持不变
问:此次租金调整中对困难低保户有何优惠政策?
答:对承租户中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家庭,直管公房租金标准仍执行1999年省政府批准的标准(0.90元/平方米·月),不再调整。
问:兰州市直管公房租金标准调整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首先,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各地要采取措施,稳步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目前租金水平已达到五项因素成本租金水平(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房产税)的,应逐步向市场租金过渡。其次,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继续推进公房租金改革。全省公房租金1998年应提高到平均每平方米1.3元至1.50元,到1999年再提高2个百分点,2000年达到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1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加快租金改革步伐。第三,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指出:要在职工家庭合理住房支出范围内加大租金改革力度,到2000年,住房租金原则上应达到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15%。
提取专项资金维修危旧房屋
问:这次租金调整后直管公房管理有哪些新的管理措施?
答:目前,直管公房住户约占全市住户总量的2.14%,虽然公房提租影响面小,但直管公房租金调整仍事关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建立健全直管公房应急预警长效机制,确保承租户住用安全。而且本着以人为本,住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认真解决住户反映的问题和维修要求,主动征求住户对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构建和谐的管住关系。改善直管公房的居住环境和质量,增加楼区绿化面积和公共设施维修。同时,制定严格的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加强租金管理。此次租金调整后,按一定的比例提取维修专项资金,用于危旧房屋的维修改造通过加大对非成套危旧直管公房的改造力度,不断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
经甘肃省发改委批准,从3月1日起,兰州市国有直管公房租金由现行的0.9元/平方米·月调整为2.00元/平方米·月。2月21日,就此次国有直管公房租金调整相关事宜,记者采访了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人,获悉此次租金调整后,将按一定的比例提取维修专项资金,用于危旧房屋的维修改造。
现行租金标准全国大中城市中最低
问:兰州市直管公房租金标准调整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调整住房租金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提高直管公房租金标准是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我市直管公房租金标准自1999年调整为0.90元/平方米·月至今,一直维持这一标准,现行标准不仅在全国大中城市处于最低水平就是在我省各市州也是最低的,导致一些承租户私自转让、转租公房来谋求利益,公房房改出售步伐停滞不前。二是从房屋维修普查统计数据看,每年直管公房需要维修资金约2000多万元。而现存直管公房日趋陈旧,特别是一些危房,严重威胁着承租户生命财产的安全,以租不能养房的矛盾日益突出。适当提高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对增加直管公房维修资金、提高管理单位的养护和修缮水平、保障住房安全使用是非常必要的。三是经省成本调查监审局监审,目前,兰州市直管公房租金定价成本为每月每平方米3.04元。由于现行租金标准偏低,造成直管公房管理单位收不抵支,连年亏损。
困难低保家庭租金维持不变
问:此次租金调整中对困难低保户有何优惠政策?
答:对承租户中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家庭,直管公房租金标准仍执行1999年省政府批准的标准(0.90元/平方米·月),不再调整。
问:兰州市直管公房租金标准调整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首先,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各地要采取措施,稳步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目前租金水平已达到五项因素成本租金水平(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房产税)的,应逐步向市场租金过渡。其次,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继续推进公房租金改革。全省公房租金1998年应提高到平均每平方米1.3元至1.50元,到1999年再提高2个百分点,2000年达到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1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加快租金改革步伐。第三,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指出:要在职工家庭合理住房支出范围内加大租金改革力度,到2000年,住房租金原则上应达到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15%。
提取专项资金维修危旧房屋
问:这次租金调整后直管公房管理有哪些新的管理措施?
答:目前,直管公房住户约占全市住户总量的2.14%,虽然公房提租影响面小,但直管公房租金调整仍事关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建立健全直管公房应急预警长效机制,确保承租户住用安全。而且本着以人为本,住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认真解决住户反映的问题和维修要求,主动征求住户对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构建和谐的管住关系。改善直管公房的居住环境和质量,增加楼区绿化面积和公共设施维修。同时,制定严格的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加强租金管理。此次租金调整后,按一定的比例提取维修专项资金,用于危旧房屋的维修改造通过加大对非成套危旧直管公房的改造力度,不断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






